目的: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於在校期間努力向學,提升個人能力, 未來投入產業後能順利就業並 協助企業發展,故設立本獎學金 。
申請資格: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、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 114年畢業者 )),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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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之 智育成績 學期總成績 均須 達 70 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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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期間持有 本 獎學金 各 獎項 指定 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,且 於 10 9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31 日 間取得 。(報考 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 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 ,有意申請獎學 金者,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 取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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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 TQC 項目者,一般證照:成績 需 達 80 分以上;輸入類:中文 輸入 、英文 輸入 、 日文 輸入 及 數字輸入 皆須達專業級 以上 才可申請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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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學業成績 如 有 任 一科不及格者 或 大專日夜間部選讀、旁聽 及 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。